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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恩 | 31st Oct 2009 | 一般 | (57 Reads)
長毛連一個不同政見報紙的記者都不能相容,還說甚麼民主?堂堂一個大男人,公眾場合辱罵一個年輕女記者作狗,行為可恥至極。民主?言論自由?呸!只有他們罵人的自由,哪有別人批評他們的自由?新疆警察打記者,然後公然老屈,行為可恥,長毛大庭廣眾下,辱罵記者作狗,又好得了多少?根本就是一丘之貉!這種人還要搞民主!還好意思批評共產黨?強姦犯罵強姦犯淫賤,都不是東西。

[1]

呢d咪就係講一套做一套囉?

fighting phoneix
[引用] | 作者 fighting phoneix | 2nd Nov 2009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2]

有另一個版本,長毛自己在MYRADIO自辯的,女記者一再問他:大舊穿櫃桶的事怎樣?
長毛不服氣她說得好像有真有其事一樣, 質問你做文匯報,文匯報狗啫, 你出來搵食啫,唔使自己都做狗呀??

乙人
[引用] | 作者 乙人 | 3rd Nov 2009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
一句:個記者我識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來恩 | 3rd Nov 2009

[3]

香港經濟日報
A13 | 採訪手記 | 政情動向 | By 吳爾文 2009-11-03

‧‧‧‧‧(省略前半部)

  另外,長毛梁國雄上周在立法會內辱罵一名親中報章女記者,包括鬧對方是「狗」,成為記者間近來熱話。雙方日前都指,已委託記者協會調查事件,要對方道歉方肯罷休。

  話說,當日那名被罵的女記者,在立法會走廊被梁罵至眼紅落淚,已向記協投訴。

  梁國雄昨日就社民連事務召開記者會,更進一步表明,不會接受該報記者採訪,若該報有記者在場,請對方離場;但事實上,該報無人採訪此新聞。會後,梁聲稱當時是該名女記者的問題具挑釁性,才令他無名火起。

  但吳爾文覺得,記者提問是職責,即使如何具挑釁性,作為被訪者的議員,也不應公然罵記者是「狗」。

來恩
[引用] | 作者 來恩 | 3rd Nov 2009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4]

信報財經新聞
P12 |  時事評論 |  兩地一檢 |  By 崔少明         2009-11-02

(節錄)

自作孽不可活?         

我上周隨本報放重陽假,期間看了兩本有關國際的書,覺得頗有啟發。今天本欲以此為題,不料繼美國總統,曾特首也對傳媒發動「自衛還擊戰」,較高較遠的話題只好讓路給眼前激情的演出。

‧‧‧‧‧‧‧‧

在自由社會裏,當權者與傳媒雖然都是服務公眾,但後者代表公眾監督前者,雙方在本質上對立。而對公眾來說,當權者操生殺之權,理應禮讓傳媒,即使捕風捉影、「惡意中傷」,也只能咬碎銀牙和血吞。說白了,當權者受傳媒氣是權力既定的代價,雙方的關係如同藝人與娛記。娛記「睇死」藝人靠他們宣傳,因此除了報道娛樂界的宣傳活動,也根據自己的喜好,真真假假地塑造聳聞、挑動爭鬥來上位、賣錢。藝人只能當作見報的「廣告費」。

由於讓傳媒享有優勢才能有效地監督當權者,美國兩百多年前就在憲法裏加入《第一修正案》,授予傳媒尚方寶劍,並且在三十多年前,首次對總統開鍘。但有權必有濫,有行業就必有保護主義。當權者若「官字兩把口」,傳媒也有「無冕皇帝」之稱。既然黑白分明的投訴絕無僅有,當權者若官官相護,傳媒有發言權在手,為了行業的面子,又怎會不側側膊?

傳媒也藉着善言,誇大其監管者的功能,掩蓋以窺私、起哄來迎合受眾,從中取利的一面。在現實中,「狗咬人不是新聞,人咬狗才是新聞」的美式yellow journalism、Give Me A Murder A Day(英國傳播學者Kevin Williams著作的書名)的英式小報永遠不缺。只不過在網絡時代,murder 換成了 rape。

選擇「自焚」

扒糞在理性時代是小報的專利,大報不屑;但步入感性時代後,主導着除財經外所有的新聞(由於財團的震懾力,財經新聞最「乾淨」)。權貴出風頭不是新聞,出醜才是新聞。因此,give me a scandal a day! 證據不夠就用語氣搭夠。權貴如果反擊,就高舉言論自由、高呼「受迫害」。最後,誰最能扒糞,誰就主導大局。這反過來鼓勵公眾「篤背脊」、博見報。減少濫權的同時,也扭曲了對公正的判斷。

蔡子強上周的《明報》專欄更提醒我們,凡事都有兩面。政客無權時高呼自由;有權後往往相反,連美國最偉大的自由派總統傑佛遜也免不了。後者在野時高呼寧要報紙、不要政府;但當權後認為,報紙唯一可信的內容只是廣告。不用說,他無權時覺得報紙罵在位者是伸張公義;當權後覺得自己是victim。同樣地,繼曾蔭權罵傳媒,政敵長毛也「鬧記者係狗」。原來,對方來自他眼中「世界十大最無恥的報紙」。有關報道沒說是哪份報紙,但可以肯定,長毛如果是特首,罵傳媒更不留情。

‧‧‧‧‧‧‧‧

來恩
[引用] | 作者 來恩 | 3rd Nov 2009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5] 【鬧記者係狗──白色恐怖】

﹝明報﹞2009年10月29日: 話說長毛噚日中午喺立法會 走廊見到一班記者,佢就指住其中一個記者,話佢所屬嘅報紙係世界十大最無恥嘅報紙。該記者同長毛就呢件事鬧左一輪,之後該記者又問長毛,社民連點跟進黨員陳偉業被指籌款上處理不當嘅事,點知長毛聽完後就好嬲咁鬧該記者係咪要成世幫該報章打工,話佢只係該報章嘅狗。
**************
HATEJAP : 成為權貴的立法會議員,瘋狗黨是否有特權不能採訪,也不能查問瘋狗黨不LIKEY GE新聞,更不能接受傳媒監察?更甚者,瘋狗黨唔LIKEY GE香港傳媒,他便能謾罵其前線記者係狗乎?立法會議員污衊記者係狗,這不是語言粗力,白色恐怖嗎!???若這種體味邏輯言之成理,向左走向右走成方向思維,瘋狗黨日後還厚顏吠中共新聞自由把托乎,皆因中共也許同樣用體味邏輯,向香港傳媒謾罵為狗。長毛玩抬棺材示威過癮到毛淫友,還是抬一副棺材回家向自己示淫威好了。

但整件事情,香港傳媒靜如深海,粒聲都毛,果然係白色恐怖嗎!?借問平常哪些上大人,孔乙己,平日為了你哪些所謂公義,尊貴的你不單走上雞頭咆哮,更會聯同毛國界記者炮轟對頭人,也不管北方官員官職有幾高,照揍不懼。今日,瘋狗黨黑仔化,及作為立法會議員,大人們良心被俘虜乎或是懼其長誣?還是,因你的名字文匯,佢的姓氏中共,上大人,孔乙己則被立場主宰了下部,立即癱瘓,視而不見,啞口無言!若此話當真「如恥」,汝等全部都是窩囊廢,對不對?

1.人權監察定淫權監察,你在何方?
2.香港記者協會定妓姐挾會,你又在何方?
3.香港傳媒龜縮何處?


[引用] | 作者 hatejap | 5th Nov 2009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6]

狗口當然長不出象牙,也改不了與生俱來狗吃米田共的習慣。縱使潮流以弄狗為樂,養狗成寵,一登大堂,但畜牲此中是畜牲,一開口只懂吠,吠人的瘋狗更是兇神惡煞!!!咱們好驚,驚你有牙!!!

白色恐怖早臨,黑色恐怖的妓姐挾會就是「愛李不理」,以佢狗條盜理為準則──文仔記者受當權者侮辱「鵝炆什麼都不豬倒!」


[引用] | 作者 hatejap | 5th Nov 2009 | [舉報垃圾留言]